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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遲交的 1040 納稅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一般來說,您可以在最初的送出截止日期後三年內送出 1040。那麼如果一個人剛剛在 2014 年 4 月 15 日(三年後)送出了 2010 年(2011 年 4 月 15 日到期),現在看到一個錯誤,他們還能用 1040X 修改申報表嗎?我在美國國稅局看到這個網頁似乎說你可以: 關於送出修正申報表的九個事實
請務必在表格 1040X 的頂部輸入您要修改的申報表的年份。通常,您必須在您送出原始申報表之日起三年內或自您繳納稅款之日起兩年內送出 1040X 表格,以較晚者為準。
但是,它一般說,因此我想知道這是否仍然適用於這種極端情況。
是的,您仍然可以送出修改後的報稅表。法規會因遲交申請而受到影響。根據1040x 指令:
僅在您送出原始申報表後才送出表格 1040X。一般來說,對於抵免或退稅,您必須在您送出原始申報表之日後的 3 年內(包括延期)或您繳納稅款之日後的 2 年內(以較晚者為準)送出 1040X 表格。如果您提前送出了原始報稅表(例如,日曆年報稅表是 3 月 1 日),您的報稅表將被視為在截止日期(通常是 4 月 15 日)送出。但是,如果您有延期送出(例如,直到 10 月 15 日)但您提前送出了並且我們在 7 月 1 日收到了它,那麼您的報稅表將被視為在 7 月 1 日送出。
如果它讓你感覺更好,三年後送出並不是極端的。恭喜您開始為 2010 納稅年度的限制雕像計時。
另請注意,您沒有義務修改報稅表以獲取您當時所知的準確資訊。我認為您的情況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