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可觀的慈善捐款能否讓我進入較低的所得稅等級?
作為美國的未婚人士,如果已經將很大一部分收入捐贈給慈善機構,是否有可能被“撞”到較低的稅級?
例如,假設我賺了 6 萬美元並捐贈了 3 萬美元:
這個問題的核心是關於每年賺取收入與在生命結束時給予。我認為支付 12% 與 22% 是一個驚人的差異,因為當一個遵循有效利他主義的人無論如何都會放棄一部分收入時。儘管如此,我們可以承諾的捐贈僅適用於一個人收入的 10%。我建議給予 40-50% 的人。
當然,這完全有可能。
但請注意,您了解稅級的含義。假設您發布的表格中有一個人,無論他們的總收入如何(970 美元),他們都將支付前 9,700 美元的應稅收入的 10%。他們將為接下來的 29,775 美元(39,475 - 9,700 美元)的應稅收入(3,573 美元)支付 12%。然後他們為接下來的 44,725 美元應稅收入(84,200 美元 - 39,475 美元)支付 22%。
如果您的應稅收入總額為 60,000 美元,您將支付 970 美元 + 3,573 美元 + 0.22 * (60,000 - 44,725) = 970 美元 + 3,573 美元 + 3,360.50 美元 = 7,903.50 美元。這是 13.17% 的有效稅率(如果你只是乘以 22% * 你的收入,你將支付的一半)。如果您將應納稅所得額降至 30,000 美元,那麼您將欠 970 美元 + 0.12 * (30,000 - 9,700) = 3,406 美元,有效稅率為 11.35%。您的 30,000 美元慈善捐款將為您節省 (7,903.50 - 3,406) = 4,497.5 美元的稅款(捐款的 15%)。這沒什麼好打噴嚏的。但是,如果您賺到的錢足以在扣除後仍處於 22% 的範圍內,那麼它就比您節省的要少。
當然,這忽略了慈善捐款的任何潛在限制,這些限制可能會在不同的收入水平和捐款金額上逐步取消。此外,該表忽略了標準扣除等內容。如果您的工資為 60,000 美元,您的應稅收入將低於基於標準扣除(或您有資格獲得的任何扣除)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