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客戶沒有為 40 萬美元的股票繳稅
如果有人從事獨立諮詢工作並在 2016 年獲得股票,但從未將 400,000 美元的股票價值作為 2016 年的收入。他們從未收到任何稅表,所以不知道他們必須這樣做。
該客戶在 2018 年以 20 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所有股票,因此他有 20 萬美元的資本損失。在 1099-B 上,它顯示零基。
你會怎麼做?您會修改 2016 年的回報以顯示 40 萬美元的股票收入並將該基礎延續到 2018 年,還是僅將 2018 年的整個 1099-B 報告為沒有基礎的資本收益?我認為他們需要修改 2016 年,但我很好奇是否有人會以不同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
謝謝,
**修改 2016 年申報表。**否則,他會立即獲得 200k 損失的不公平(並且可能是非法的)優勢,而不是必須通過結轉來分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