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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1”與退稅金額

  • January 25, 2018

如果我在 W-4 上申報“1”,則該金額等於 ~4050.00 美元,分攤到一年中,我認為這將計入應稅收入,並對您的薪水徵稅。如果我要申報“0”,那麼在我納稅之前是否只是“節省”了相同的錢,然後在我退稅之前的納稅時間無論如何都要徵稅?我的問題是;我口袋裡的錢是一樣的嗎(在年底),無論是在我一年的薪水中還是在退款時?謝謝!

您要求的豁免數量直接轉化為從您的薪水中預扣的稅款。更大的數字意味著更少的扣留,更小的數字意味著更多。0 將是最可能的保留。您可以查看第 15 號出版物中的表格,其中列出了根據您的薪水預扣多少,以及豁免的數量如何影響這一點。

但是,此數字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您的應繳稅款。只要您扣繳的稅款至少與您所欠的稅款一樣多,您將獲得退還任何額外扣繳的稅款;如果您的預扣款少於您的欠款,那麼如果您欠款超過 1000 美元並且不符合任何豁免條件(對於大多數申報者來說,繳納的稅款與您去年繳納的稅款一樣多,或 90%),您可能會被罰款你今年欠的錢)。

如果您最終預扣的金額超過了您的欠款,那麼您基本上就是在向政府提供無息貸款,直到納稅時間為止;如果您的預扣款較少,您將獲得無息貸款(除非超過 1000 美元並且您欠的罰金基本上就是該利息)。

請注意,此處的細節適用於 2017 年及更早的納稅年度,但將在 2018 年隨著個人免稅額的變化而改變;然而,這還沒有最終確定。如果您現在正在考慮進行更改,我會等到 2 月下旬 IRS 應該有新的指導,也許還有新的 W-4 表格。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