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現金贈與稅

  • May 24, 2020

我的祖母和祖父*(在我母親這邊)*最近都在德克薩斯州以我的名義簽署了一塊 5 英畝的土地。我已經賣掉了這處房產,但我想知道,給我母親一半的稅後錢最便宜的方法是什麼?假設我想給媽媽的價值是 50K。

在我剛剛發布的這個問題中,有更多關於房產銷售來源的詳細資訊,希望能獲得有關年底要支付的利得稅的資訊。

  • 我可以向家人贈送一次性禮物免稅嗎?
  • 我會用我的銀行賬戶還清他們的房子算作禮物嗎?既然這是他們無論如何都打算做的事情,我想知道我只是還清他們的房子是否可以免稅讓他們分得一杯羹
  • 我相信現金禮物的免稅限額是每年 15K。我可以今年給我繼父 15K 和我母親 15K,然後明年做同樣的事情嗎?或者,既然他們結婚了,這是否仍被解釋為向一方贈送 30K 的禮物並因此被視為應納稅?(不確定他們在現金禮物方面是否受到不同的對待)
  • 在已經繳納了利得稅之後,我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合法地做到這一點而不必為此納稅?

在您達到目前超過 1100 萬美元的終生遺產稅免稅額之前,您無需繳納禮物稅。

按順序回答您的問題

  • 沒有一次性禮物這樣的東西。
  • 是的,還清債務是給他們的禮物。
  • 今年,您可以單獨贈送他們每個人 15,000 美元,總計 30,000 美元。如果您已婚,您的配偶也可以這樣做。如果你有時間,這是製作禮物的最簡單的無文書工作方式。
  • 除非您期望目前擁有價值超過 11,400,000 美元的遺產,否則您將無需為該禮物繳納任何稅款。如果您贈送的禮物超過年度禮物上限,您需要在下一個納稅年度送出 709 表格。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