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非居民外國人可以避免股息稅嗎?
非居民外國人不必為股票支付資本利得稅,但他們必須為現金股息支付 30% 的稅(來源)。他們能否通過在除息日之前賣出股票並在除息日回購股票來避免這種稅收?由於股票價格將下跌大約相當於現金股利的金額,因此他們在除息日以較低價格回購股票時會產生自製股利。這種方法是否允許?
我可以看到一個問題:不能保證他們能夠在除息日以較低的價格回購股票。他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可以為此使用選項嗎?
(假設非居民外國人居住在與美國沒有適用稅收協定的免稅管轄區。)
在非居民外國人的管轄範圍內不徵稅的情況下,最有效的方法是合成多頭股票頭寸和期權(多頭看漲、空頭看跌、多頭國債),或多頭單一股票期貨/CFD 和多頭國債。
如果押注於指數而不是單一股票,最好的方法是擁有多頭國債的指數期貨,其次是愛爾蘭註冊的 ETF(將股息預扣率降低至 15%,但不會消除)。
附帶說明一下,美國財政部的利息免繳預扣稅(26 US Code § 871(h)),本金免繳遺產稅(26 US Code § 2105 (b)(3))。
從理論上講,根據股息無關理論,圍繞除息期賣出和回購股票應該在平均和長期內有效,但最好在不同趨勢下回測不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