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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處於寬限期時,我的學生貸款利息可以申請線上扣除嗎?

  • July 30, 2019

我正在閱讀這篇關於 2019 年稅收減免的文章: https ://www.fool.com/taxes/2019/01/13/your-2019-guide-to-tax-deductions.aspx

我最近在 5 月大學畢業,並於 7 月 1 日開始工作。我將送出單身,沒有家屬。根據學生貸款利息部分,它說“要獲得資格,你必須有法律義務支付貸款利息……”所以目前,由於我在 12 月初之前處於寬限期,因此不需要我的貸款支付。但作為負責任的我,我還是想還清。當我進行前幾筆付款時,它們適用於本金之前的利息金額。因此,對於我的第一筆付款,我還清了自大一以來積累的價值約 600 美元的利息加上一些額外的本金。請記住,在日曆年的剩餘時間裡,利息仍會累積,所以即使我仍處於寬限期,是否可以將其視為超額扣除?

更新: 我必須為利息支付的最低金額才能被視為扣除嗎?1098-E 表格通常何時發布?

轉到官方來源,請參閱IRS 出版物 970(2018 納稅年度連結)。爭論的焦點將是“義務”的官方定義。根據出版物 970,它有這樣的說法:

不計入利息

您不能為以下任何項目申請學生貸款利息扣除。

  • 如果根據貸款條款,您在法律上沒有義務支付利息,則您支付的貸款利息。

“法定義務”是什麼意思?他們沒有進一步說,但是在下一節中他們確實這樣說(強調我的):

何時必須支付利息?

您可以扣除當年為學生貸款支付的所有利息,包括自願付款,直到貸款還清。

由於這種並列,我會提出以下觀點:您在法律上有義務支付利息(最終,即使由於寬容/寬限期而沒有現在開始);現在開始付款是自願的,就像提前支付利息也是自願的一樣,而且似乎也是允許的。因此,如果您在該納稅年度支付了利息,這表明您有權要求扣除。

免責聲明:我既不是國稅局也不是律師,所以如果他們不同意這種解釋,那麼你將是與他們打交道的人,我不提供任何有意義的保證。與往常一樣,您應該自己閱讀官方資料,尤其是解釋性出版物,並使用自己的判斷。:)

我發現一些隨機的債務公司網站支持我的解釋,不管它值多少錢(沒有,但我把它包括在內,以證明地球上至少還有一個人以與我相同的方式閱讀事物)。他們說:

如果您的還款計劃導致每月還款額低於每月應計利息,或者您的貸款處於延期、延期或尚未進入還款狀態,您可以扣除額外或自願付款,直至為稅收目的分配為利息。例如,如果您參加基於收入的還款計劃 (IBR),每月支付 10 美元,但利息為每月 150 美元,並且您額外支付了 100 美元,那麼如果您符合納稅條件,您可能可以將這筆額外付款包括在內扣除。

至於 1098-E,根據美國國稅局的出版物:

**表格 1098-E。**為了幫助您計算學生貸款利息扣除額,您應該收到 1098-E 表格,學生貸款利息聲明。一般而言,在 2018 年就一筆或多筆合格學生貸款收到 600 美元或更多利息的機構(例如銀行或政府機構)必須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向每位借款人發送 1098-E 表(或可接受的替代品) .

因此,如果您沒有支付至少 600 美元的利息,請不要指望它,他們應該在每年 1 月底之前寄出。我一般不建議任何有非微不足道稅的人在 2 月中旬之前送出稅款,但這只是我避免修改的政策(我總是在 3 月 1 日之前準備好所有表格,YMMV)。

最後一點,請記住學生貸款利息會減少應稅收入,因此 600 美元的扣除額通常遠低於 600 美元的稅收變化。也有一個從低至 65,000 美元的修改後調整後總收入開始的逐步淘汰,但沒有最低限度。

作為最後的建議,我總是建議您使用好的稅務軟體並嘗試輸入所有資訊,然後添加/刪除任何可選內容,以查看它如何影響您的底線欠款/退款金額. 我遇到過輸入扣除額實際上使我的稅款變得更糟的情況,因為我最初誤解了它,稅務軟體處理錯誤(9000 美元以上的近乎虧損讓我不再使用 TurboTax),因為有不止一個有效解釋如何解釋某事,或者因為稅收法規在設計上是如此拜占庭式,以至於某些利益可以減少或消除其他利益的數量大於所聲稱的利益(因為這當然可能發生,為什麼不呢?)。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