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租約結束前搬出,我的房東可以住在我租的房子裡嗎?
我們在租約結束前兩個月搬走了,但仍做好充分準備繼續支付租金直到 5 月。我們負責修剪草坪,所以我讓我爸爸去修剪它。當他在那裡時,他看到我的房東住在那裡;那合法嗎?
我的房東即使在我們的租約結束前就住在那裡,還能讓我們付房租嗎?他也沒有再對我們說我們是否要回我們的押金。
扮演魔鬼的擁護者:與讓房子空置相比,住在房子裡的房東實際上並沒有花費你任何錢。您與房東的協議是您將繼續支付租金,除非您找到有人接管租約,但您沒有。現在,由於您的租約仍然有效,您有權使用該物業,但您明確告訴房東您在接下來的兩個月內不打算使用它。房東可能會爭辯說,只要您改變主意並想搬回去,他會搬出,他就不會拒絕您。
關於押金,你搬出去的時候有沒有檢查過或者至少拍過照片?這是我看到的主要潛在成本,如果房東試圖向您收取您搬出時不存在的“損害”費用。但只是在租約結束時,他才欠你一筆保證金的會計/返還,所以在這方面他還沒有冤枉你。
如果您提前終止租約,您可能會處於更好的位置。這可能會觸發房東尋找替代租戶的義務。根據當地法律,即使沒有找到新租戶,您也可能在一段時間後不再欠租金。這可能會超過兩個月,因此如果沒有人找到,您仍將欠租約的剩餘部分。你可以爭辯說,房東自己住在那裡,找到了一個新的“租戶”(推算租金)。然而,即使這樣也不能完全免除你的租金,如果房子是為多人準備的,那麼他一個人住在那裡的價值(?)不能彌補租約中的租金。
編輯:在這種情況下,佛羅里達州似乎比大多數州對房東更寬容。房東可以在尋找新租戶的同時“重新擁有”廢棄的單元。而且,如果他不收回所有權而將其空置,他根本不必尋找新租戶,而可以繼續向 OP 收取租金。
因此,如果房東可以爭辯說該物業已被遺棄,那麼只要他正在尋找新的租戶,他就有權居住在那裡並收取租金。
- 我相信這是不合法的。你是租戶,你沒有拖欠租金,所以只有你才能使用該物業。
- 我擔心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打電話給這個白痴說
“嗨,史蒂夫。你為什麼住在房子裡?我們已經打電話給警察了,因為我們很震驚地看到有人在我們租來的房子裡。”
- **不要多付他一分錢的房租。**你唯一真正的籌碼是扣留租金。
- 如果這個人是個混蛋,他很可能永遠不會退還你的押金。
- 你能報警嗎?我傾向於這樣做:
只需致電該鎮的當地警察並說
“大家好。有一個不尋常的問題。我們在地址上租的房子是混蛋的全名和地址。目前我們實際上在外地兩個月,我們住在加利福尼亞。但是。混蛋的全名已經搬到了房子!我們又是租客,當然要全額付房租。買房的主人已經搬進了房子!我們不確定您是否可以幫助我們,您怎麼看?
它可能會有所幫助。
你可以聘請律師,但當然,這只是意味著你會因為成本而被搞砸——“小傢伙”總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搞砸。
除了不付房租,你沒有其他權力。買路,搞砸草坪,不要理會它!
我希望你還有足夠的房租來支付,如果你不付,就可以彌補這個傻瓜從你那裡偷走的押金。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