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支付給獨立承包商的錢可以作為可扣除的業務費用在分包商之間分配嗎?

  • November 19, 2015

我目前在美國的一個小型自由程式小組工作,該小組不是任何類型的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本質上,我們只是充當小型程式團隊的個人。我們為一家公司完成了一項工作,並獲得了大約 10,000 美元的報酬,但是該公司希望將整個發票支付給一個實體。

由於我們中的一個人必須全額收到這筆錢,我們試圖避免被兩次徵稅(一次是公司付款,另一次是我們將錢分攤並報告為收入)。如果我們中的一個人收到這筆資金,他是否可以將資金分攤給我們,並將付款作為業務費用扣除?如果是這樣,這需要如何記錄或報告稅收?

你是合夥人。您應該要求將這筆錢支付給合夥企業。您必須填寫合夥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表格 1065),並且你們每個人都將獲得一份 K-1 時間表,其中包含您自己的個人收入部分。

例如,您是 Adam、Ben 和 Clara。你們一起完成一個項目並獲得報酬。您會收到一張 300 美元的支票,發給“Adam, Ben and Clara, DBA ABC Partnership”。您不必擁有 DBA,它只是讓您更容易將您展示為一個單一的實體。

然後,您將支票存入您為合夥企業設立的賬戶,然後從該賬戶向你們每個人轉賬 100 美元。

年底,您送出表格 1065,顯示 300 美元的收入,並為每個顯示 100 美元收入的合作夥伴附上 K-1。這 100 美元的收入將流入您的個人納稅申報表。

這裡的成本是建立一個合夥賬戶,可能會成為一名 DBA,並送出額外的納稅申報表。

這是正確的方法,特別是如果這是你要經常做的事情。

對於一次性的事情,你們中的一個人可以獲得報酬,將其作為收入報告在他/她的附表 C 上,然後向你們其他人開具 1099 的部分,並扣除該金額作為他/她的費用。

在這裡,成本是你們每個人的附表 C(如果將其作為合夥人處理,則不是附表 E),額外的 1099 表格(而不是 1065 和 K-1),以及一個合作夥伴欺騙其他合作夥伴的風險(取決於如何你們非常信任對方)。

有了適當的文件,這些文件中的每一個都是同樣合法的,而且在稅收方面的成本是相同的(即:無論哪種方式,您都支付相同的稅款)。有了合作夥伴關係,成本會稍微貴一些(DBA+1065 額外費用),但從長遠來看,如果你經常做這種事情,它會讓你的生活更輕鬆。

您可能需要考慮將您的合夥企業設置為 LLC/LLP(取決於您所在州的許可),但這需要州政府的文書工作,並且可能需要更多費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