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即使我們在美國沒有正式協議,我可以還錢給父母嗎?
例如,如果我向父母退還 30,000 美元,考慮到他們藉給我的大學學費,即使沒有正式的書面借款協議,這是否可以被視為歸還借來的錢?
否則,如果我給我的父母,那不是真的被認為是禮物,並且需要繳納贈與稅嗎?
還是這條線很模糊,比如他們要用那筆錢修屋頂,我也可以自己付修理費,考慮到我有時回家呆在那裡,那就不會了不被視為贈與並需繳納贈與稅?
正如評論所述,您可以給每位父母每年 15,000 美元。現在是 30,000 美元,新年開始後每年 30,000 美元。
這不需要任何文書工作或任何向 IRS 報告。
如果你真的過去了,會有一張 709 表格,金額與你 1100 萬美元以上的終身免稅額相抵觸。仍然沒有實際應繳稅款。
口頭協議可以是法律協議。如果是貸款,那麼您可以按照承諾償還。
也就是說,美國國稅局對家庭貸款有規定。本文中解釋的“10 萬美元漏洞”可能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