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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 2014 年的納稅申報表中扣除 2013 年對慈善機構的捐款嗎?

  • March 16, 2015

2013年,我向慈善機構捐款。2014 年初,我在發送給我的註冊會計師的所有文件中附上了一份捐贈收據的副本。當他送出我的 2013 年報稅表時,他忘記在附表 A 中扣除捐款。我問他這件事,他告訴我保留收據,他可以在我 2014 年的報稅表中扣除。

真的嗎?我可以在 2014 年的納稅申報表中扣除我在 2013 年所做的慈善捐款嗎?

據我所知,註冊會計師是錯誤的。您只能扣除您當年的供款。

來自IRC Sec 170

在納稅年度內支付的任何慈善捐款(定義見 (c) 小節)都可以作為扣除額。慈善捐款只有在根據秘書規定的規定核實後才可作為扣除。

Intuit 的 Turbo Tax 論壇上有關該主題的討論:

與所有逐項扣除一樣,時間就是一切。您可以在您繳納的那一年扣除您的供款。

如果金額很大,您可以修改當年的報稅表併申請額外扣除。如果確實是註冊會計師的疏忽,我希望他免費為您準備修改後的申報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