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我可以通過有條件的禮物避免州信託稅嗎?
我的州對居民信託徵稅。
居民信託是以下任何一種:
一種。其委託人(或其任何委託人)在創建信託時是州居民;要麼
灣。在整個納稅年度,它包括全部或部分不動產或個人財產,由委託人或其他個人、財產或信託轉讓給它或其他信託,在轉讓時是國家居民;要麼
C。它是由死者的遺囑創建的,死者在他去世時是州居民。
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通過聘請居住在免稅州的律師來起草該州的信託,然後從我自己那裡贈送律師錢,條件是他們將錢轉入信任。
不,因為一旦你附加條件,那麼資金就不再符合禮物的定義:
任何直接或間接轉讓給個人,但未收到全部對價(以金錢或金錢價值衡量)的回報。
您通過暗示不應該將錢退還給您,而是將錢退還給信託,從而模糊了界限,但大概您將指導信託也可以用於什麼,這實際上意味著這筆錢仍然在您的控制之下。
這個問題描述了一個思考這個問題的好方法:
…最重要的不是有關各方的想法(或試圖完成),而是第三者(例如 IRS 審計員)從無所不知的角度看待情況時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