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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州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在聯邦所得稅申報表上逐項列出嗎?

  • January 23, 2016

我目前住在華盛頓州(無州所得稅)並從事技術工作。加利福尼亞的公司聯繫我為他們工作,但由於加利福尼亞的州所得稅(以及其他原因),我猶豫不決。

為了爭論起見,假設我在目前的華盛頓工作中每年稅前收入 100,000 美元,並以單身身份送出聯邦所得稅申報表。一家加利福尼亞公司以每年 118,000 美元的總收入為我提供了一份工作。粗略地說,儘管看起來我名義上加薪了 18%,但我欠加利福尼亞州大約 9% 的年薪。因此,在我看來,有效的(即相對於沒有所得稅的州)加薪是 (118000 * (1.00 - 0.09)) - 100000 = 7,380 –> ~7% 的總加薪。

是否存在任何情況,包括加州工人的收入高於或低於我假設的 118,000 美元的加州年收入,人們在其聯邦申報表中扣除加州州所得稅(這會減少他們的聯邦調整後總收入)?如果是這樣,扣除是美元兌美元嗎?

如果您在附表 A 上的逐項扣除額超過標準扣除額,那麼您可以逐項列出您的扣除額並扣除實際金額。州稅包含在逐項扣除中(儘管不包括在 AMT 中,但在這些收入水平上是無關緊要的)。因此,您可以從您的聯邦收入中扣除加利福尼亞州的稅款。

這並不完全是美元兌美元,因為無論如何您都有標準扣除額,所以基本上您只能從州稅超過標準扣除額的部分中受益。

請記住,在將加利福尼亞州與華盛頓州進行比較時,州所得稅只是使您在加利福尼亞州的生活更加昂貴的眾多項目之一。其他項目包括明顯更高的租金(至少在舊金山灣和洛杉磯奧蘭治縣的科技中心地區)、更高的銷售稅、更高的汽油價格等。

但它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是陽光明媚的,所以你已經明白了。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