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可以使用另一項稅收損失來抵消資本利得稅嗎?它是如何工作的?

  • June 30, 2017

首先,我試圖通過閱讀其他問題來找到答案,但我仍然不確定,因此這個問題。

我讀到在美國,我最多可以扣除 3,000 美元的稅收損失。所以假設我投資了一些高於 3000 美元的金額,比如在 A 公司投資 10000 美元,在 B公司投資 10000 美元。現在在 5 個月內 A 公司的股價上漲了幾美分,B 公司的股價翻了一番。如果我在那個時候賣出,我在 A 公司的交易中損失了 10000 美元,而我在 B 公司的交易中獲得了 10000 美元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3000 美元的限額是針對總有效收益(即 0 美元)使用的,還是我從 B 公司股票中獲得的任何收益,3000 美元是免稅的,我必須為剩餘的 7000 美元納稅?

資本收益和損失首先相互抵消,然後您的淨收益按適用稅率徵稅。如果您有淨虧損,您最多可以抵消您的其他收入 3,000 美元。

在您的範例中,您沒有淨收益或損失,因此您的活動沒有稅收影響。

資本損失確實反映了其持有期內的資本收益。一項資產或投資肯定會在當天或更短的時間內持有,並且虧本出售,將造成短期資本損失。出售任何持有超過一年的資產並虧本出售,將造成長期損失。在納稅申報表中報告資本損益時,納稅人必須首先將所有損益按長期和短期進行分類,然後將四個類別的每一項合計金額合計。然後,長期損失的收益相互抵消,因此短期收益和損失也是如此。然後,您的長期損失淨收益與短期淨收益或損失相抵消。然後在表格 1040 上報告該最終淨值。

範例 Frank 在本年度的股票交易中獲得以下收益和損失:

短期收益 - 6,000 美元

長期收益 - 4,000 美元

短期損失 - 2,000 美元

長期損失 - 5,000 美元

短期淨收益/損失 - 4,000 美元 ST收益(6,000 美元 ST 收益 - 2,000 美元 ST 損失)

淨長期收益/損失 - 1,000 美元長期損失(4,000 美元長期收益 - 5,000 美元長期損失)

最終淨收益/損失 - 3,000 美元短期收益(4,000 美元 ST 收益 - 1,000 美元長期損失)

同樣,弗蘭克只能從當年其他類型的收入中扣除 3,000 美元的最終淨短期或長期損失,並且必須結轉任何餘額。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