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只有社會保障收入的非工作配偶可以向 IRA 供款嗎?
在美國,如果一個 50 歲以上的男人退休並且只有社會保障收入——但他的妻子繼續工作,收入超過 14,000 美元,這對夫婦仍然可以向他們的傳統或羅斯 IRA 貢獻 14,000 美元(每人 7,000 美元) ?
我問這個問題是因為社會保障收入不被視為勞動收入。
我聽說過“配偶 IRA”,但我對此知之甚少。對於某人來說,這是一種合法的方式來規避典型的 IRS 要求,即只有在有收入來抵消捐款的情況下,一個人才可以向 IRA 捐款 - 如果是這樣,是否必須開設一個全新的 IRA(即配偶愛爾蘭共和軍)這樣做還是現有的就足夠了?
提供的任何見解都值得讚賞。
謝謝你。
是的,如果他們以已婚聯合申報的身份申報。
所謂的“配偶IRA”不是另一種IRA;相反,它只是指當夫妻以已婚共同申報時,它考慮夫妻共同的收入而不是單獨的收入,因此如果夫妻的共同收入至少為14000美元,他們每個人都可以向他們的 IRA 捐款 7000 美元(如果他們是 50 歲或以上),即使其中一個人的收入低於這個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