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紅利支票還是 1099?
我在一家小型採購公司工作,薪水。我目前正在為他們最大的客戶全職工作,但如果可能的話,我要求為較小的客戶加班。
我被授予了這樣的權利,並決定將每週+5小時的額外錢作為獎金支票或1099。
一種方法比另一種更好嗎?(就少繳稅而言)
- 我有自己的自由職業公司(在我開始與採購公司合作之前成立),如果這比個人 1099 更好,我可以讓他們獲得 1099
- 根據新的 2018 年稅級,我將落入 22% 或 24% 的單戶家庭
這可能並不完全取決於您和您的雇主。美國國稅局的規則根據工作的執行和監督方式將工作分類為就業 (W-2) 或獨立契約工作 (1099)。如果您想要特定類型的收入,您可能需要相應地建構實質性工作安排。
也就是說,美國國稅局似乎主要擔心雇主將僱員錯誤地歸類為獨立承包商,而不是反之亦然。鑑於您的雇主自願在 W-2 上向您付款並支付您一半的工資稅,我不知道 IRS 是否會抱怨如果您作為獨立人士實質性地執行工作,他們真的不應該這樣做承包商。
編輯:哪個更好?如果工作條件對您來說沒有任何不同,並且公司以任何一種方式向您提供相同的總付款(這有點令人驚訝),那麼正如 AK 和 Hart CO 所說,W-2將導致雇主支付一些您本來應該欠的稅款。因此,除非有進一步的稅收考慮,否則 W-2 可能更適合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