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比特幣(例如)到財產,避免掉期的上限利得稅?

  • February 4, 2021

美國,假設此列表中的使用者 X 擁有價值 700,000 美元的 bc,支付了 100,000 美元。

假設 X 沒有資產,只有最低的收入。

如果 X 今天以美元出售它,當然會支付 600,000 美元的上限收益。(實際上是多少?)

假設 X 想要這樣做:

  1. 賣掉 bc,70 萬美元
  2. 用全部現金購買一處房產(例如,出租的商業房產 - 當地的中餐外賣店),即 700,000 美元
  3. 顯然,將商店保留一段時間(比如 20 年)收取租金,支付維修費,土地稅等。
  4. 例如,它最終在遙遠的將來以 500 萬美元的價格出售,屆時將支付上限收益為(500 萬 - 070 萬 = 430 萬)

然而。

當然,在第 2 點中,它不會是 700k,而是在今天對 bc 銷售徵收資本利得稅之後剩下的。

有沒有什麼“小提琴”可以讓你做類似……

  • 我有(幾年前做了一個記錄,只是斷言我有,無論如何)一個“業務”,我交易比特幣和外賣食品出租物業
  • 正如你所看到的,我今天碰巧從某個 bc 交換到一個屬性
  • 因此,在第 2 點,我確實有 700k 可花。在遙遠的未來,上限收益將開啟(500 萬 - 0.1),目前不會有上限收益。

有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另外:公司可以這樣做嗎? (所以在這個例子中,X 從一開始就是一家公司,而不是網路上的一個人!)

我所看到的關於資產互換以避免 CG 的所有內容都與出售房地產然後“快速”購買另一塊房地產有關。正如 JTP 提到的,規則 1031。

即使將 ETF 中的金額換成相關共同基金中等值的股份(例如,將 100,000 美元的 VIG 轉換為 100,000 美元的 VDADX)也是不可能的;您必須賣掉 VIG,支付 CG,然後用剩餘的錢購買 VDADX)。

通常沒有簡單的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某些稅收管轄區允許某些類別的掉期(參見<https://www.taxinsider.co.uk/swapping-or-gifting-interests-in-property-cgt-issues-ta>例如,或主要住宅在某些地方免徵 CGT),但基本上沒有一個允許先出售現金然後回購不同資產類別等。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