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作為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在確定 RRSP 和 IRA 供款之間的分配時,我應該考慮什麼?
在移居加拿大之前,我在美國工作了 15 年,這導致在美國建立了一個包含傳統 IRA 的退休投資組合。
現在住在加拿大,我開設了一個 RRSP 並每年向它供款,以繼續為退休儲蓄並幫助減少我在加拿大的納稅義務。
展望未來,我是否應該只為我的 RRSP 供款(不超過限額)以減少加拿大的稅收?還是有理由我也應該考慮為 IRA 捐款?
我意識到最近加元的暴跌使答案複雜化,因為如果我為了貢獻而從加元轉換為美元,我就處於劣勢。我不打算將貨幣波動引入這個問題,而是對我應該了解的基本面更感興趣。因此,考慮一下我正在尋找一個答案,假設美元處於面值或另一種可能性是從已經以美元計價但不在 IRA 中的儲蓄向 IRA 捐款。
要問自己的一個問題是:你喜歡被雙重徵稅嗎?
假設您已經為 RRSP 貢獻了最高限額。儘管您的 IRA 供款似乎可以在加拿大扣除,但這似乎僅適用於 IRA 供款不會超過您的最高 RRSP 限額的情況。
如果您已經將您的 RRSP 供款最大化,那麼您的 IRA 供款在加拿大將不可扣除。這些供款仍然可以在您的美國報稅表中扣除,但由於您的加拿大邊際稅率幾乎可以肯定高於您的美國稅率,因此無論如何您都會在加拿大全額徵稅,而您的美國報稅表上發生的事情與你的底線。
做出貢獻後,是的,在您提取它們之前,IRA 中的收入當然可以免稅增長……但是每當您提取本金時,它就會被第二次徵稅,所以這不是一個成功的策略.
(如果您的問題是“我應該為我的 RRSP 和我的 IRA 貢獻我的總 RRSP 限額的哪一部分?”,那麼這將是一個不同的答案……但也許我的回答對其他人仍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