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非居民非公民在美國經紀公司持有的非美國資金是否需要繳納遺產稅?
非居民非國民在美國經紀公司(例如盈透證券)持有的資金是否需要繳納美國遺產稅,即使這些資金投資於非美國股票?
某些非美國公民的已故非居民須就其在美國的資產繳納美國遺產稅。就遺產稅而言,擁有美國財產的公民不是美國公民。
需要繳納遺產稅的美國資產包括,例如:
- 位於美國的房地產,
- 有形的個人財產(不包括某些藝術品),以及
- 根據美國法律或根據美國法律組建的公司股票,即使非居民在國外持有證書或以被提名人的名義註冊證書。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some-nonresidents-with-us-assets-must-file-estate-tax-returns>
請注意,使用非美國註冊 ETF(例如愛爾蘭註冊 ETF)或外國公司(例如英屬維爾京島)持有美國股票不會觸髮美國遺產稅,除非死者或受益人是美國人(例如包括合法永久居民)觸髮美國的被動外國投資公司 (PFIC) 和受控外國公司 (CFC) 規則。
另請注意,投資於非美國公司的美國註冊基金,例如 VXUS ETF(由全球任何經紀公司持有)被視為“位於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