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賣出 12 個月以上看跌期權的收益/損失是短期還是長期資本收益/損失?
如果我賣出看跌期權,並且僅在持有該頭寸 12 個月以上後才平倉,這是長期還是短期資本收益/損失?
更多背景資訊:對於我的部分投資組合,我賣出了一些長期現金擔保看跌期權。我正在搬到美國並試圖弄清楚稅收待遇會是什麼。我在網上看到相互矛盾的資訊,例如 [1] 表示即使持續時間超過 12 個月也是短期收益,而 [2] 表示如果持有超過 12 個月則是長期收益。鑑於線上衝突的資訊,是否有一些可靠的來源可以讓我從中獲得此類資訊?
[1] <https://www.marketwatch.com/story/how-stock-options-are-taxed-2015-03-18>
[2] <https://budgeting.thenest.com/tax-treatment-selling-put-options-25842.html>
Marketwatch 文章是正確的:
當看跌或看漲期權到期時,您將支付的溢價視為到期日實現的短期資本收益。即使期權的期限超過 12 個月也是如此。
請參閱 IRS 出版物 550 的第 58 頁,了解如何處理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