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期貨期權是否符合 60/40 稅收規則?

  • April 26, 2014

當標的資產是期貨合約時,期權如何徵稅。

美國的期貨合約具有被稱為 60/40 規則的優惠稅收待遇,其中 60% 的利潤按長期資本收益稅率徵稅,40% 的利潤按短期資本收益徵稅……即使在日間交易中也是如此。

假設從未對標的資產行使過期權,期貨期權是否僅按短期稅率徵稅?或者他們是否也享受相關資產類別的稅收優惠,或者其他什麼?

首先,通常的警告適用:諮詢在這些問題上具有經驗的稅務專業人士。話雖如此,您正在尋找的術語是第 1256 條契約。60/40 規則適用於任何屬於此指定的契約,包括

  1. 受監管的期貨合約
  2. 外幣合約
  3. 非股權期權
  4. 經銷商股權期權
  5. 交易商證券期貨合約

期貨期權(商品、指數等)將屬於“非股票期權”類別,即

任何非股權期權的上市期權(稍後定義)。非股票期權包括債務期權、商品期貨期權、貨幣期權和基礎廣泛的股票指數期權。基礎廣泛的股票指數基於一組多元化股票或證券的價值(例如標準普爾 500 指數)。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