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當我持有 F-1 簽證時,我是否有資格獲得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稅的退款?

  • August 5, 2014

這個問題是給朋友的。他們於 2009 年以 OPT/F-1 簽證作為學生來到美國。2011 年 11 月,他們開始在國防部擔任教師。他們預扣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稅,但沒有退還。2012 年 8 月,他們轉換為 H-1B 簽證。

他們是否應該退還 2011 年甚至 2012 年預扣的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稅?據此,這似乎取決於他們在這些納稅年度被視為居民外國人還是非居民外國人。實質性存在測試表明,作為 F-1 學生,他們是豁免的。這算在 2011 年和 2012 年,還是僅在 2011 年?如果他們應該退款,他們應該如何獲得退款?

在 OPT 項目條件下工作的 F1 學生免徵 FICA 稅。一旦你切換到 H1b - 你不再有豁免。

如果雇主不能或不會退還預扣稅,您可以使用表格 8316表格 843申請退款。雇主是第一站,但請記住,在送出有關年度的納稅申報表後(或者應該在何時送出,如果您沒有送出),您最多有 3 年的時間要求退稅。

詳細說明在這裡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