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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清房子後,你能否以 1 美元的價格將其賣給知己,然後以 1 美元的價格將其買回以在加州獲得較低的房產稅?
在加利福尼亞州,房產稅基於您為房屋支付的價格。當您最終還清抵押貸款時,以 1 美元的價格將您的房屋賣給知己(兄弟姐妹、好朋友、親戚),然後轉身以 1 美元從他們那裡買回來,這是否合法,甚至可行? ?..這將允許您為那些“黃金歲月”支付名義上的財產稅。
不可以。只有在善意的公平交易中以公平市場價值進行的銷售才能為財產稅目的設定評估價格。
即使不是這種情況,一般規則是,僅以減稅為目的且沒有合法經濟目的或影響的策略被視為沒有發生。
如果您查看您所在縣/市的房產記錄,您可能會發現銷售記錄指出銷售價格不用於評估目的的情況。這是因為它是為了增加或刪除因結婚、離婚或死亡而導致的所有權。通常在這些情況下的價格被標註為 0 美元。
該記錄還可以顯示銷售價格是由於抵押貸款違約而被迫出售的情況。
房產稅辦公室將密切關注價格是否遠低於其他類似房產的售價。在某些司法管轄區,這是為了確保非公平交易不會影響其他房產的評估價值。在加利福尼亞等司法管轄區,他們正在尋找逃稅的嘗試。
賣給家庭成員很容易發現,以同樣低的價格賣給原主人也是如此。更難發現的企圖可能會導致補繳稅款、罰款或其他處罰,如果被發現,可能會被判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