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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達到 80% LTV 後,我的抵押貸款機構拒絕刪除 PMI。有什麼辦法嗎?

  • December 9, 2020

我最近為我的房子再融資。當時根據評估與攤銷,我發現我將被 PMI(私人抵押貸款保險)困住大約 9 個月。

我每個月都支付了額外的抵押貸款,7 個月後我的 LTV(貸款價值比)達到了 79%。耶!所以我打電話給太平洋聯盟,要求刪除 PMI。

那個女人說我需要傳真一份書面請求。然後她補充說,我的書面請求很可能會被拒絕,因為我的帳戶在過去 12 個月內的信譽不佳。我指出我只借了 7 個月的貸款,從來沒有遲到過,但這對她來說似乎並不重要。

所以我傳真了我的書面請求。然後我通讀了我所有的貸款文件。它沒有說我需要貸款 12 個月。

一周後,我給他們回了電話,他們說還要再等一周才能做出決定。

所以,我又等了一個星期,然後打電話。他們現在只有一個錄音,說他們太忙而無法接聽電話,我可以留下回撥號碼。我這樣做了,但從未收到回音。我現在又試了兩次打電話給他們。每次我留下一個號碼,每次我都沒有回音。所以我再次發出了書面請求。

在這一點上,我們已經繞到下個月了,在短短兩天內,我將支付 PMI 的 3 月付款。

他們有沒有理由不刪除 PMI?不是聯邦政府規定必須去除 80% 的 PMI 嗎?任何人都可以想到的任何補救措施?

[編輯] - 我收到了太平洋聯盟的回复。他們說我沒有簽署任何同意這些條款的東西,這是我確定的。他們說這些條款對於房利美支持的貸款是自動的,我是否被告知這些條款並不重要。他們還選擇不躲在“不遲交”條款的後面,而是說他們需要評估才能刪除 PMI。當然,評估是 400 美元,我會在 PMI 支付那麼多額外費用之前達到 78% 的 LTV。我現在已經聯繫了律師。無論律師的意見以及我是否繼續,我都會再次更新。

[編輯] - 我提出了 BBB 投訴。他們等了 30 多天才做出回應。在他們的回復中,他們指出第一位女性(以及下面的一些 SE 使用者)是錯誤的。貸款不必12 個月內保持良好的信譽。貸款只需在 12 個月內無需逾期還款。然後,他們隱藏在要求再次評估的請求背後,作為不刪除它的唯一理由。我與支持貸款的房利美進行了核對,並被告知這對於貸方來說是可選的,但是貸方可以強制執行,我沒有追索權。此外,他們本可以要求經紀人的價格期權 (BPO) 或價值證明,這將花費我數百美元。

在這一點上,我無法繼續與他們抗爭,因為在 78% LTV 之前我將支付的 PMI 金額等於或低於 400 美元的評估成本。

**[編輯]**截至 2015 年 8 月,我的 LTV 達到了 78%。我打電話給 Pacific Union 以確保 PMI 的自動取消已經發生。他們說不,我需要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這違反了聯邦法律,因為它應該是自動的。他們還表示,他們仍然會否認,因為現在他們想要 24 個月的良好歷史。我已經發了一封恐嚇信,正在等待回复。如果有律師過來讀到這篇文章,我肯定會僱用你。

**[編輯]**在我的信之後,他們說他們將刪除 PMI。他們沒有,我在 9 月再次被指控。我再次打電話給他們並抱怨。他們說PMI將被刪除。然後他們在 10 月再次向我收費!我又打電話了。我又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就發狂了。PMI 最終在 2015 年 11 月被刪除。第一個月沒有它。

這裡有一些很好的資訊:

<http://www.nolo.com/legal-encyclopedia/private-mortgage-insurance-pmi-30108.html>

該法案規定,當您將抵押貸款償還至貸款的 80% 時,您可以要求取消您的 PMI,如果您有良好的付款記錄並遵守抵押貸款條款,您可以提出書面請求,並且您表明該財產的價值沒有下降,您也沒有用留置權(例如第二次抵押貸款)對其進行擔保。如果您滿足所有這些條件,貸方必須批准您取消 PMI 的請求。

<http://www.federalreserve.gov/boarddocs/caletters/2004/0405/CA04-5Attach1.pdf>

如果借款人滿足以下條件,則藉款人具有良好的還款記錄:(1) 在取消日期或取消日期之前的最後 2 年的前 12 個月內未支付逾期 60 天或更長時間的付款。借款人要求取消;(2) 在取消日期或借款人請求取消日期之前的 12 個月內未支付逾期 30 天或更長時間的款項。

(我對此的理解是,由於您沒有逾期付款,因此您的付款歷史很好)

如果他們仍然拒絕,您需要一位律師,並且您需要盡快聘請一位律師——不要拖延。一位優秀的住宅物業律師會了解法律,會知道如何補救,並且會知道如何確保您的錢不被浪費。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4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