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將配偶添加到單身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以減少稅收
假設丈夫有一個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個 SEP IRA,並且賺得足夠多,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年度 SEP 供款。
我很好奇妻子是否可以加入有限責任公司,以允許妻子也獲得 SEP 捐款,從而減少整體稅收負擔。讓我們假設以下情況:
- 讓我們不要討論離婚等風險。我知道這是一個真正的風險,但我不想偏離稅收問題。
- 有限責任公司總是盈利,因此無需在納稅年度解決虧損
- 非社區財產狀態
- 50-50 夫妻分攤並作為合夥人納稅
- 妻子的介入純屬被動
在這種情況下,SEP IRA 是否可以同時向夫妻雙方供款?
聽起來你不能這樣做。國稅局阻止你獲得免費午餐並不奇怪……
看來您只能為“賺取收入”的退休計劃供款。要獲得收入,必須通過“物質參與測試”,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這裡,我的妻子可能需要每年工作 500 小時。
這篇博文也有一些很好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