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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票添加 180 天到期

  • July 17, 2011

我過去寫的幾張支票一年多都沒有存入。在我的支票上印上“180 天后作廢”是否值得?我知道銀行沒有義務在 6 個月後兌現支票,但我的問題是,有沒有人經歷過這種情況。即帶有此的支票被拒絕,因為它已過期。

雖然您可以將其列印在支票上,但它不被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果您擔心支票無法及時存入,請考慮購買本票。這本身並不能解決問題,但它將跟踪支票的責任從您轉移到銀行。

您的銀行有權在 6 個月後兌現支票,因此您應該與您的銀行討論他們的具體政策。

一般來說,銀行不會接受“大額”過期支票。“大”的含義各不相同——紐約市 25,000 美元,其他地方只有 2000 美元。為大批量支票發行人(如回扣公司)提供服務的銀行在 180 天后拒收支票。

出於商業目的,我認為一些銀行也會為特定郵件或其他目的創建帳戶。(即 2011 年退款賬戶) 賬戶在一年後關閉。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