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公司債券的應計利息
假設投資者於 2020 年 12 月 5 日購買公司債券並支付 1000 美元的應計利息。然後,該債券在 2021 年 3 月 1 日向他支付 1500 美元的利息。我聲稱 1000 美元的應計利息可以在他的 2021 年所得稅申報表中扣除。這不能在他的 2020 年所得稅申報表中扣除。即使他沒有逐項列出,這也是事實。原因是他三月份拿到的1500美元中有1000美元是他自己的錢。我有這個權利嗎?
投資者居住在美國。
不完全是。在 2021 年,您將要求獲得 500 美元的利息收入,而不是 2020 年的 1,000 美元和 2021 年的 1,500 美元的扣除額。您支付的應計利息並不是真正的“費用”,因為您在下一次付息時(或者當您出售債券,以先到者為準)。
這包含在附表 B 的說明中:
應計利息。
當您在支付利息日期之間購買債券並向賣方支付應計利息時,該利息應向賣方徵稅。如果您作為具有應計利息的債券的購買者收到了 1099 表的利息,請按照之前在被提名人下的規則查看如何報告應計利息。但將要減去的金額確定為“應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