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可以將無證外籍成年人作為受撫養人

  • December 5, 2017

我正在嘗試確定是否有可能在 2017 年期間在美國將無證外國人申報為受撫養人(表格 1040 第 6c 行)以及用於照顧他們的錢的抵免(表格 2441)。

背景細節:送出納稅申報表的人是天生的美國公民。受撫養人是他​​們的祖母,她在美國無證居住了大約 70 年。受撫養人沒有收入,無法照顧自己。受撫養人與申報人全天生活,白天由醫療專業人員全職照顧,費用由申報人支付。受撫養人沒有 ITIN,目前正處於入籍的最後階段,並將在 2018 年初的某個時候獲得美國公民身份,但他們目前被認為是“非法的”,並且沒有綠卡/簽證/其他文件美國,也沒有來自本國的任何關係/護照/其他文件。

我相信他們有資格根據第 6c 行說明中的步驟 4,因為他們在問題 2 下的身份以及在 Pub 519 中對美國居民外國人大綱的實質性存在測試的應用。然後,一旦他們是有資格在 6c 上申請,表格 2441 自然是合適的。這是對指南的合理解釋嗎?我注意到對家屬的描述總是使用“人”而不是“公民”或“合法外國人”,所以我相信我符合上述要求。此外,是否應該(可以)在沒有 SSN 的情況下列出受撫養人(因為他們沒有 SSN),還是應該送出 W-7 表格以申請 ITIN?

是的,無證移民是(假設他們已經在這裡待了很長時間並且不只是到達)出於稅收目的的居民外國人,並且可以像任何其他居民一樣被要求為受撫養人,前提是申報人符合條件聲稱他們是受撫養人,例如他們在一年中提供了一半以上的支持。

必須為納稅申報表上的每個人(包括受撫養人)提供 SSN 或 ITIN。如果此人從未有過 SSN 並且現在沒有資格獲得 SSN,則他們必須連同納稅申報表一起申請 ITIN(表格 W-7)。請注意,申請 ITIN 的過程很痛苦,因為該人必須將護照原件與申請一起郵​​寄,或者在某些接受親自證明護照的 IRS 服務中心排隊。如果此人很快將獲得允許他們工作的身份,另一種選擇是現在不聲稱此人為受撫養人,如果此人後來獲得身份並有資格獲得 SSN,則獲得 SSN,然後修改稅款從今年開始使用 SSN 將他們添加為受撫養人。

您的描述有些令人困惑,因為您說祖母正在入籍,但仍然是非法的。這通常是不可能的,因為我所知道的幾乎所有入籍途徑都要求該人首先是合法的永久居民或美國國民。請注意,現在沒有卡並不意味著她不是永久居民 - 卡可能已經失去或過期,但如果她擁有它,她仍然擁有永久居民身份。如果她是永久居民,她有資格獲得 SSN,如果她從未擁有過 SSN,則必須獲得 SSN 才能報稅;如果她有資格獲得 SSN,則她不能申請 ITIN。我能想到的唯一一個人可以在沒有永久居民或美國國民的情況下入籍的情況是,如果他們在戰時光榮地履行了現役兵役,並且在美國應徵入伍;否則,如果他們獲得國會通過的授予他們公民身份的私人法案。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7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