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9-Misc Box 3 收入可能應該是 Box 7
作為我的主要工作,我是一名大學數學教授(W2工資)。去年夏天(2018 年),我獨立於我的主要雇主,為高中生教授數學並獲得了 10K 的報酬。我為這項工作收到了 1099-MISC 表格 3 中顯示的錢。我過去曾收到 1099-MISC 表格 7 的付款(主要是酬金),並且總是在附表 C 中報告它們。
基於對方框 3 的研究,我的印像是,它是用於遠離主要工作的奇怪付款,而從事與主要工作類似的工作通常是方框 7。我擔心這筆收入屬於方框 7,而 IRS 將如果我只是在 1040 的第 21 行報告,我會因為不繳納自僱稅而罰款。
在我看來,我有三個選擇
- 送出附表 C,就好像付款在方框 7 中一樣。(我不會扣除任何業務費用。)
- 在第 21 行報告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稱呼它?
- 聯繫付錢給我的人,詢問他們為什麼認為這是方框 3 以及他們是否想修改它。
我缺少任何風險、收益或選擇嗎?
我不是貿易或培訓的稅務專業人士。
正確,超過 600 美元的酬金是應稅的,需要送出附表 C。將適用自僱稅。
這似乎是發行機構的錯誤。根據1099-MISC說明中方框 3 的描述,這沒有理由適用於您。裡面有一些令人困惑的地方可能誤導了會計師。
還要在方框 3 中輸入不屬於所提供服務的獎品和獎勵。
我的。由於您通過獲得此獎勵執行了一項服務,因此方框 3 不適用。
為表彰過去在宗教、慈善、科學、藝術、教育、文學或公民領域取得的成就而獲得的獎品和獎勵在以下情況下不予報告:
• 獲勝者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的情況下被選中,
• 獲獎者預計不會在未來提供服務,並且
• 付款人將獎品或獎品轉讓給接受者指定的慈善組織或政府單位。參見 Rev. Proc。87-54, 1987-2 CB 669
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雖然看起來您不應該提供未來的服務,因為酬金是在研討會/專題討論會結束時發放的,並且您在沒有宣傳的情況下被選中,但這並不是對過去成就的認可。你被要求來提供學術服務並支付你的時間。
明智的做法是要求發行機構更正表格。
我不是貿易或培訓的稅務專業人士。
根據您的描述,對於他們來說,將這筆收入放入表格 1099-MISC 第 7 欄(非僱員補償)而不是第 3 欄(其他收入)中聽起來可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然而,歸根結底,它在哪個盒子裡對你來說並不重要。
1099-MISC 是向 IRS 的資訊申報表,但它不會直接影響您的稅款,除非它顯示預扣稅款。它肯定會間接影響您的稅收,因為它會通知美國國稅局您可能已收到應稅收入,但最終,是否正確報告您的收入取決於您是否在 1099-MISC 上正確報告。
因此,金額是否在 1099-MISC 上的“正確”框中並不重要。
如果您作為非員工的教學收到 1 萬美元,那麼將這筆收入報告為附表 C 業務的一部分可能是最有意義的。如果您有任何業務費用,您將能夠扣除業務費用,並且您需要為您的業務利潤繳納自僱稅。這將是您的選項 1。
無需嘗試重新簽發 1099-MI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