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
當夫妻雙方都可以有稅級3
據我了解,夫妻雙方都可以有3級稅。在哪種情況下有意義?III類=已婚且配偶沒有收入或收入較低
收入低是什麼意思……收入比其他合夥人低多少?有什麼例子嗎?比如,一個合夥人賺 50K,另一個合夥人賺 40K。兩者都選擇 3 級稅是否有意義,或者應該是 3 / 5 級?
我以前從來沒有研究過這個,但是在瀏覽了一下之後,我發現了這個稅類文章,它表明:
當配偶選擇 III 類稅時,其他配偶自動成為 V 類。如果選擇稅級 III 的配偶的收入遠超過稅級 V 的配偶的收入,則建議選擇這種模式 III + V。
來自同一篇文章:
夫妻有不同的稅收模式,取決於家庭類型: • 已婚和同居的配偶:IV + IV 或 III + V(由他們選擇);
我發現的其他資源都沒有建議可以選擇 III+III 的例外情況,但我不會說德語或了解德國稅法。與美國雇主預扣稅一樣,這些稅種僅影響預付款或預扣金額,而不影響您的總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