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或收款日期是否計稅?

  • December 31, 2018

我將收到簽到獎金。2018 年我賺的錢不多,但在 2019 年我會,因為有了新工作。我的雇主同意在 2018 年簽約時寄出這筆錢,因為這對稅收有很大影響。不幸的是,他們在 29.12 寄出了錢。和 31.12 一樣。是銀行假期,我將在 2.1.19 收到錢。

2018 年匯出但 2019 年收到的這筆錢是否計入 2018 年的稅款?

編輯:我查看了我的銀行賬戶,看到了一些(傳出)項目,其中包含“日期:27.12.,Wertstellung:24.12.”之類的資訊。我不知道如何翻譯 Wertstellung,我猜想是預訂日期之類的。即使我的銀行在 19 年 2 月 19 日登記了這筆獎金,是否有可能在 2018 年到期?

您可能需要就此諮詢稅務專業人士,但我擔心您不走運:您通常必須為收到收入的當年的任何收入納稅*(Zuflussprinzip)*。

實際上有一個例外,但它可能不適用於這裡:如果在第 n 年的前 3 週內給您提供正常工資(在我的理解中不是獎金),並且他們是在第 n-1 年支付的,那麼您支付n-1 年的稅收。

資料來源:所得稅法

話雖如此:請準確檢查您的銀行對帳單。即使Buchungsdatum是 2019 年,Valuta也可能是 2018 年,然後你可能會有一個案例。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