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
將工作外包給承包商時對收入流徵收的綜合稅
將工作外包給其他承包公司是否意味著要支付兩次稅款?
假設:客戶公司 A、外包公司 B、員工 C。
- 客戶 A 公司需要完成工作,將僱用 B 公司,而 B 公司將支付員工 C 的工資。
- 客戶 A 公司支付 1000 美元來完成工作,而 B 公司打算在考慮稅收後向員工支付盡可能多的費用。
B公司是否必須全額繳稅? $ 1000 earned (let’s assume 20%)? And that will only leave $ 800 付給員工,員工也要繳納 20% 的稅款 $ 640 after-tax on a $ 1000合約?
這意味著直接與客戶合作總是更好。那是對的嗎?
您需要考慮到支付員工工資一般是對雇主的扣除,與支付其他業務費用相同。所得稅是對淨收入而非毛利繳納的稅款。
即:假設我經營一家企業並且擁有 $ 1,000 in revenue from my customer, $ 工資 300 美元,其他費用 250 美元,稅率 20%。
我的淨收入是 $ 1000 - $ 300 - $ 250 = $ 450. 我繳納的稅款是 20% * 450 = $ 90. My employee will pay personal taxes on $ 收入300;我的其他費用供應商將有自己的 250 美元收入
$$ of which some portion will be reduced for tax purposes by their own expenses, etc. $$. 在您的範例中,承包公司 B 將 $ 0 net income [ $ 1000 的收入 - $ 1000 in salary costs to employees = $ 0 利潤],因此通常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這些是一般原則;具體結果將取決於所涉國家。工資稅/進項稅的影響被忽略,因為它開始變得非常具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