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不再居住在美國時,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送出美國納稅申報表(聯邦和州)嗎?

  • November 3, 2019

我正在從 IRS 網站閱讀此內容: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taxpayers-living-abroad>

…它說以下內容:

在哪裡歸檔

如果您是美國公民或外籍居民(包括綠卡持有人)並且居住在國外,請將您的美國納稅申報表郵寄至:

美國財政部國稅服務中心 Austin, TX 73301-0215 USA

以上似乎表明在這種情況下無法進行電子送出。

例如在以下場景中:

考慮一下某人在簽證的最後一年(比如 2019 年)通過了實質性存在測試,然後搬回了他們的祖國並需要送出 2019 年的納稅申報表(在 2020 年春季)。根據上述情況,他們似乎需要親自郵寄納稅申報表,而不能以電子方式送出(直接或通過他們的會計師)。

我是不是讀錯了,或者可以在隨後一年春季的納稅季節(當他們已經離開美國時)以電子方式送出他們在美國存在的最後一年的聯邦和州納稅申報表)?

當您以電子方式送出文件時,網際網路(和美國國稅局)並不關心您身在何處。

更重要的是,如果您無法以電子方式送出,因為您沒有可用的技術基礎設施,您可以將其郵寄到給定的地址。

同一網頁上的下一段說

電子歸檔(e-file)

AGI(調整後總收入)在指定門檻值內的納稅人可以使用免費文件免費以電子方式送出納稅申報表。AGI 大於指定門檻值的納稅人可以通過購買商業軟體使用免費文件可填寫表格電子文件。少數公司提供可以容納外國地址的軟體。要確定哪個最適合您,請在選擇軟體提供商時獲得幫助

所以是的,您可以使用與實際在美國的人相同的限制進行電子歸檔,以及僅適用於某些商業軟體產品的附加限制。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