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小收入企業的獨家貿易商 GST(除主要工資外)
試圖找出如何處理這種情況。當我搬到紐西蘭後,明年會更有趣。
出於稅收目的,我是 2018 財年的澳大利亞居民。都好。
我賺了 x 作為工資,我可以用它來計算稅收,那裡一切都很好。
但是,我還註冊了一家小型副業,作為具有 ABN 的個體經營者。我通過 PayPal 支付獲得了微薄的利潤。
我如何計算 GST(如果有)來支付?我在個體工商戶的收入低於 75,000 的門檻,但我的其他收入(正常工資)是否適用於門檻?
任何處理這種情況的 ATO 連結將不勝感激。
注意:我既不是澳大利亞人也不是註冊稅務從業者。這不是稅務建議。
據我所知,儘管出於所得稅目的,副業的任何淨收入都將與您的正常工資混為一談,但出於GST 門檻目的,您的正常工資不會被添加到您的營業額中。
首先,請注意,作為個體經營者,您從副業中獲得的任何利潤(收入減去可允許的費用)都會在您的正常所得稅申報表中與您的正常工資一起報告。從澳大利亞稅務局 (ATO) 網站上的獨家交易商頁面:
作為個體經營者,您:
- 送出所得稅申報表時使用您的個人稅號
- 在您的個人納稅申報表中報告您的所有收入,使用業務項目部分顯示您的業務收入和支出(個體經營者沒有單獨的業務納稅申報表)
- 申請 ABN 並將您的 ABN 用於您的所有業務交易
- 如果您的 GST 年營業額為 75,000 美元或更多,請註冊商品和服務稅 (GST)
- 以與個人納稅人相同的所得稅稅率納稅,您可能有資格獲得小企業稅收抵免
但是,所有提及 GST 的 75,000 澳元起徵點的都是關於營業額(即扣除費用前的總收入),而不是“一般的(個人)收入”。例如,從ATO 網站的商品和服務稅 (GST) 註冊頁面: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您必須註冊 GST:
- 您的企業的 GST 營業額為 75,000 美元或更多
[…]
GST 營業額是您企業的總收入,而不是您企業的利潤。
此外,關於“計算 GST 營業額”的頁面更詳細地說明了“ GST營業額”的含義,其中指出:
您的 GST 營業額是您的總營業收入(而不是您的利潤),不包括:
- GST 包含在向您的客戶的銷售中
- 不用於付款且不徵稅的銷售
- 與您經營的企業無關的銷售
- 您進行的進項稅銷售
- 與澳大利亞無關的銷售。
和:
在計算您的預計 GST 營業額時,不要包括:
- 您因出售商業資產(例如出售資本資產)而收到的金額
- 您進行或可能進行的任何銷售,僅是由於停止經營企業,或實質性和永久地減少企業的規模或規模。
我對以上所有內容的解讀是,正如全名商品和服務稅所暗示的那樣,商品及服務稅門檻僅與企業銷售的商品(或服務)有關。儘管“來自其他來源的個人收入”並未明確提及為排除項,但出售業務資產或全部或部分出售業務本身的收入**被排除在外這一事實非常強烈地表明,非業務-相關收入(即您的固定工資)不計算在內。
最後一句話
在研究上述內容時,我偶然發現了ATO 社區網站——一個由澳大利亞稅務局運營的問答板——因此決定詢問“固定收入是否會影響 GST 門檻?” 那裡。似乎來自澳大利亞會計師事務所的某人的回复證實了上述內容:
短暫而甜蜜 - 僅計算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