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

出於稅收目的,一個經紀賬戶的收益和另一個經紀賬戶的損失是否相互抵消?

  • January 5, 2019

我在兩個不同的經紀賬戶 A 和 B 中有不同的投資。

A 的投資增加了 500 美元,B 的投資減少了 500 美元。如果我要在同一年賣掉這兩個(當年沒有任何其他損失/收益),我是否需要為 500 美元的收益繳納任何稅款(由於500平衡它)?

500 美元目前需繳納資本利得稅。是否會在考慮損失之前扣除?

如果情況就這麼簡單,收益和損失就會抵消,不會有稅收或扣除。這是一個收支平衡。

唯一可能的複雜情況是,如果在意識到損失的 30 天內(前後)購買了與 B 基本相同的證券,從而對 B 的出售造成結轉虛售違規。然後部分或全部扣除500 美元的損失可能會延遲到下一個納稅年度,從而使您有部分或全部 500 美元收益需要繳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