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為什麼公司支付工資而不是捐款?

  • May 9, 2020

當我在銀行賬戶上收到 100 歐元的稅後淨工資時,我的公司不得不實際兌現 X 歐元,分成他們的費用和我的總工資。扣除我的費用和稅款後,我看到了上面的 100 歐元。

X 的值取決於國家/地區,假設法國為 400 歐元。

薪水就是這種情況。

為什麼一家公司不願意給我捐贈Y 歐元?他們需要為此繳稅(不是收費),然後我可以(並且應該)支付費用(社會保障、退休等 - 類似於從我的工資中扣除的費用)。我不會為捐款納稅。

這僅僅是因為我帳戶中的最後 100 歐元,Y 大於 X?

我會對歐洲的觀點感興趣(並解決問題 - 最好是法國,其他國家也可以,如果它們與法國沒有什麼不同的話)


編輯:為了清楚起見,我對任何欺詐性設置都不感興趣。我想了解該解決方案是否合法,如果是,為什麼不使用它。

類型的答案

  • 法律不允許這樣做,因為當您為某人工作時,您獲得報酬的唯一方式是通過薪水(因此是法律約束)
  • 它在財務上並不有趣(對於公司、員工或兩者)

很好。

我想你的意思是“禮物”。

顯然,為工作付費不是禮物。這是一種對價的支付(對價意味著你的工作)。禮物沒有考慮。以這種方式傳遞它是欺詐行為。

公司贈送員工的規則也不同於個人贈送個人的規則。但無論如何你都不是在描述禮物,所以沒關係。

簡短的回答是,法國不僅要決定如何對捐贈徵稅,而且首先要決定捐贈(出於稅收目的)是什麼。公司是否稱其為捐贈並不重要,因為它不是。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