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交易安全和稅收

  • June 12, 2014

根據公認會計原則:

如果我以 50 美元的價格購買 1000 股證券 A。

後來,我以 150 美元的價格出售了 1000 股 A 股。

與此同時,我以 150 美元的價格購買了 1000 股證券 B。

出於稅收目的,我的收入是多少?

是嗎=>

(1000) * (150-50) - (1000) * (150) = -50K

或者 B 購買的證券不是費用,所以它只會 =>

(1000) * (150-50) = 100K

10 萬美元將是您的利潤和收入(有時,如果持有一段時間,這些利潤或資本收益可能會打折)。股票 B 不是費用,而是資產。當你賣掉它時,你會把它的利潤或損失算作你的收入。

費用將包括您為買賣股票而支付的任何經紀費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