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作為受薪個人與作為企業交易期權?

  • March 18, 2018

請在回答之前考慮以下資訊:

  • 我有一份全職工作,每年收入超過 90,000 美元
  • 在過去的 2 年裡,我一直在交易期權,每年的收入在 10K-20K 美元之間。
  • 我將我的期權交易收入報告為“收入”而不是“資本收益”
  • 將期權作為一項業務合併和交易是否更有意義?

如果我要合併:

  • 我需要為期權交易收入支付多少稅?

您應該考慮諮詢具有相關經驗的合格稅務專家(即涉及投資/交易的公司。)

FWIW,在公司內部進行交易很可能根本不會為您節省任何稅款。看看這篇文章:Blunt Bean Counter:您的投資收入是否應該在公司中獲得。那篇文章的一個關鍵點:

為了確保納稅人不會通過使用公司來遞延投資收入的所得稅,所得稅法規定的所得稅率與最高邊際個人所得稅率基本相同。

加拿大的許多小企業可以通過小企業減免享受降低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但是,小企業扣除要求公司有活躍的業務收入特定投資業務的收入僅在某些情況下才有資格作為活躍業務收入。合格的稅務專家會最清楚。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