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工作中更改州時的稅收細節
我用它擁有但找不到的具體細節查找了這個問題的答案。
假設您在紐約市的一家公司有一份在家工作的工作。您是紐約居民並且住在紐約市。工作一個月後,您決定(您的選擇)改變您的州並前往西雅圖並成為西澳居民。該公司在西澳沒有辦事處。您通知公司您的地址更改。我假設新地址是您 W2 上列出的地址,就 IRS 而言,您是西澳居民。在這種情況下,到目前為止從您的薪水中預扣的紐約/紐約稅會怎樣?當您在次年 4 月報稅時,您會收到紐約州的稅款嗎?
當您從一個州搬到另一個州時,您最終會成為部分居民。您在搬家之前一直是居民,之後您就不再是居民。因此,搬遷前獲得的所有收入仍由舊州徵稅,就好像您是其居民一樣(因為您是)。
即使在搬遷之後,紐約州也會對您的就業收入徵稅,因為您搬家是您自己的決定,而不是因為您的公司要求您這樣做。因此,無論您是否實際居住在紐約州,他們都認為您需要繳納從紐約州雇主那裡賺取的稅款。他們將不再對您搬家後發生的其他收入(資本收益、股息等)擁有索賠權*(他們仍將對搬家**前*發生的所有事情徵稅,因為您是居民)。
這是紐約州獨有的東西。加利福尼亞也有一些類似的規定,但沒有那麼嚴厲。
從您對原始問題的評論中:
如果 W2 顯示新地址,國稅局如何知道您去過紐約?
紐約州和其他一些州對州所得稅持積極態度。與他們的州有任何联系,他們將對收入徵稅。此外,美國國稅局只關心 W-2 上與聯邦收入和預扣聯邦稅有關的行。他們不關心狀態部分中列出的實際狀態。
假設您在紐約市的一家公司有一份在家工作的工作。您是紐約居民並且住在紐約市。工作一個月後,您決定(您的選擇)改變您的州並前往西雅圖並成為西澳居民。該公司在西澳沒有辦事處。
從紐約州的角度來看,您執行搬遷之前的所有收入都是來自紐約的收入,因此他們將對它徵稅。但因為搬家不是為了工作,他們也想在你搬家後對收入徵稅,因為公司在紐約。
繼續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只需將州稱為 A 州和 B 州即可。在收入方面兩者都沒有侵略性,它們具有互惠性,並且僅取決於您居住的地方。對於您實際問題中的狀態,這些都不是真的。
您通知公司您的地址更改。我假設新地址是您 W2 上列出的地址,就 IRS 而言,您是西澳居民。
記住 W-2 上的地址的東西僅用於將表格郵寄給您。現在大多數人都會通過電子郵件收到它,或者從公司或工資單網站下載它,但該地址只是您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一月份擁有的郵寄地址。
W-2 反映了公司如何處理每筆薪水,以及預扣了多少並發送給聯邦政府、州稅務機關 A 和州稅務機關 B。W-2 實際上可以顯示來自多個州的收入和預扣稅如果您在這一年中搬家。
因此,如果您每兩週獲得一次報酬,前 6 張支票是您住在 A 州的時候,而最後 20 張支票是您住在 B 州的時候,但是您通過更改您的州 W 來告訴 HR 搬遷的速度很慢- 4 從狀態 A 到狀態 B,直到再處理 5 次檢查;那麼 W-2 將顯示資金以 11 到 15 的比例而不是 6 到 20 的比例被扣留。這意味著您應該從 A 州獲得退款,並欠 B 州更多的錢。
當您在次年 4 月報稅時,您會收到紐約州的稅款嗎?
與通用州保持一致:您將送出 3 個所得稅申報表:聯邦、州 A 和州 B。這是您在 W-2 上的數字和您的實際情況之間進行結算的地方。W-4 只反映這些支票是如何處理的,而不是收入和預扣稅應該如何分配。
但是由於紐約是激進的,而且華盛頓州沒有任何所得稅,紐約州將對所有收入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