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如果我的媽媽沒有從加拿大獲得收入,她是否有義務作為加拿大居民納稅?

  • June 17, 2017

我媽媽是阿聯酋公民,在那里工作了很長時間。她是那裡的老師。我和父親(目前失業)住在加拿大,在阿爾伯塔上學。我的父母都在 2012 年獲得了加拿大的居留權,從那時起我父親就一直納稅。我媽媽從阿聯酋航空離職後於 2014 年來到加拿大。

她還沒有工作,正忙於學習。她已經把 9000 加元匯到我們這裡的銀行,這樣我們就可以負擔得起房租和其他費用了。我媽媽在阿聯酋航空賺了錢。

所以我想知道她是否需要為她從阿聯酋帶到加拿大以支持我們的錢納稅。我知道有些國家有雙重徵稅協議契約。我怎樣才能更多地了解該做什麼,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媽媽的情況以及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我媽媽也會有麻煩嗎?

非常感謝您的幫助。謝謝

匯款到加拿大並不意味著她會被徵稅。你是對你的收入徵稅,而不是你移動的東西。

您的母親是否必須在 2014 年繳納加拿大稅款取決於她當年是否為稅務居民。這與成為永久居民不同。如果她是出於稅收目的的居民,她將對當年的所有收入納稅,無論他們是在哪裡賺取的(包括已經在其他地方支付的稅款)。

由於她名下在加拿大擁有固定資產,因此出於稅收目的,她可能會被視為加拿大居民。這是假設她和她的丈夫共同擁有一所房子。如果不是,並且她在加拿大沒有任何其他重大資產,則出於稅收目的,她不會被視為加拿大居民。

(至少,那是我在稅務課上多次受到打擊的東西。哎呀,回憶!)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