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的納稅申報表上的股權證明 (PoS) 獎勵?

  • March 31, 2020

如果我錯了,請告訴我,但我認為美國國稅局對於如何報告股權證明獎勵並沒有任何明確的指導方針。一些資源說將其視為股息或利息,但只需保持每年如何對待它即可。

我很難將這種被動收入歸類到這些群體中的任何一個。我想它最接近股息,因為我每月以相對固定的比率獲得與我擁有多少加密資產相關的付款。但是,我收到的不是美元,而是硬幣本身。如果我將這筆收入算作股息,我會在收到 Staking 獎勵時簡單地記下硬幣的價值嗎?

現在,如果我把它算作興趣,那將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我讓加密貨幣交易所為我做所有的質押,那麼從技術上講,我就是讓他們拿走我的代幣並質押它們。儘管如此,我不會說我是在藉出資產,因為我可以隨時提取我的資產並將其兌換成美元。

利息和股息之間存在明顯差異。我只是不知道 Staking 獎勵適合在哪裡,或者它是否適合任何地方。

它只是在收到收入之日轉換為美元的自營職業的應稅(普通)收入。在此處查看有關該主題的更多資訊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