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如果我們住在一起,我需要和我的女朋友一起報稅嗎?

  • September 28, 2013

在我認識我的女朋友之前,我住在一個公寓裡。現在我把它租出去了,我和她住在一起並支付她的租金。現在我們沒有合法結婚或簽署普通法協議或類似的東西,但我聽說如果你們同居一年,你就會自動被認為是普通法婚姻。

現在這是否意味著我需要和她一起報稅?我們有自己的稅務會計師,並對我們的選擇感到滿意。

如果我們一起申請,我聽說我們會損失很多退款?而且我想單獨送出會是非法的嗎?

在安大略省,普通法婚姻要求同居 3 年,並且不賦予財產權(仍然是分開的)。我會說在你的情況下你仍然可以單身送出,但我建議你問問你的稅務會計師確定。

如果你給她付房租,你和法律眼中的租客有什麼區別?

我要求這表明您首先處於業務關係中。如果您不想共同送出,那麼您的情況沒有什麼可以強迫的。(授予您,在大多數國家/地區,聯合申報是有好處的)但是在這裡,我認為很難證明這一點

據我所知,沒有任何法律禁止異性房東-租戶出租情況。此外,沒有法律禁止房東和房客之間建立浪漫關係。實際上,您需要以某種方式證明您的關係才能被考慮。

例如,在確定與我即將成為前妻的分居日期時,我只需要證明我們沒有“把自己表現為夫妻”。一旦我表明我們沒有在教堂坐在一起,而且她正在參加我沒有參加的聚會,這就足夠了。

證明你戀愛中實際上比證明你不是更難。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4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