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您可以在加拿大將業餘愛好費用扣除至愛好收入嗎?
在美國,作為雜項扣除的一部分,您可以扣除不超過(但不超過)該愛好收入的愛好費用。但我找不到有關加拿大相應規則的確切來源。
我知道加拿大在允許的淨虧損(以減少固定收入)方面與美國有相同的“利潤預期”測試,但加拿大是否對所有費用也有相同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你有來自一個沒有利潤期望的愛好,你是否仍然需要為該愛好的所有收入繳納個人稅,而沒有機會扣除任何東西?
如果是這樣的話,業餘愛好者需要將他們的價格或資金目標總額提高 25-50% 以支付所有費用的稅款,以便與實際業務相比實現收支平衡——這似乎不公平,所以我想知道法律在這方面的實際規定。
是的,您的企業需要從事賺錢的業務,以便您扣除與之相關的費用。我想從理論上講,這可能意味著如果您每年收入 10,000 美元並花費 30,000 美元,您不僅不會獲得 20,000 美元(您的損失)的淨扣除額,而且您必須為 10,000 美元(您的收入)納稅。
但是,這是超級可修復的。只需扣除 9500 美元的費用。多田!微利。有關所有血腥細節,包括他們如何考慮您是否有利潤預期,請參閱http://www.cra-arc.gc.ca/E/pub/gl/p-176r/p-176r- e.html
這種“利潤預期”規則似乎適用於“我出售家居裝飾品(或家居裝飾建議),因此需要每年去異國度假勝地進行數週多周旅行並將其作為業務費用扣除”之類的事情。如果您在家中做木工或編織並在 Etsy 上銷售,您不會有任何費用。很難想像這樣一種情況,您始終以低於材料成本的價格出售產品,然後最終不得不為收入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