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我可以扣除在加拿大從事全職工作時賺取副收入所產生的費用嗎?

  • January 8, 2015

我剛被一家我曾經獨立諮詢過的公司全職聘用。作為獨資經營者,我習慣於註銷我的家庭辦公空間、各種軟體訂閱、設備、虛擬主機、電話、網際網路等。

現在我已經被全職聘用了,雖然我仍然需要承擔同樣的費用(仍然在我的家庭辦公室工作,仍然需要有問題的軟體),我可以不再把這些費用註銷嗎?或者,我的全職雇主通常會承擔或報銷這些費用嗎?

作為獨立承包商,我還將繼續為其他客戶做一些兼職工作——這是否意味著我可以將我的費用用於“其他”收入?

我知道這是幾個問題——但我剛剛開始懷疑接受全職職位是否實際上最終會弊大於利。

謝謝!

如果您的雇主同意*填寫 T2200 表,即就業條件聲明,*它將確定您作為就業條件應承擔的費用。*然後,您可以通過送出T777 表格(就業費用聲明)*和您的納稅申報表來註銷它們。

當以獨立承包商的身份為其他客戶工作時,您仍然可以像以前一樣繼續註銷與該工作相關的費用。這意味著,如果您只為特定客戶工作 1 小時,並且只有當您的雇主的 T2200 聲明負責您的辦公室(即是,它尚未包含在您的工資中)。

我不能特別代表加拿大,但由於您是一名員工,您的公司應該提供您工作所需的所有軟體、設備和虛擬主機。如果他們不能在現場為您提供辦公室,他們必須在某個地方為您租用一些辦公空間。如果您提供您所在地區最適合的辦公空間,他們甚至可以決定向您租用。即使他們為您提供現場辦公室,您的家庭辦公室仍然可以免稅,但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立法。我猜一個 5 美元的所得稅計劃會比我們更了解這一點(並且也可以免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