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我能否在我的 2014 年納稅申報表中將我的女兒列為受撫養人,即使她已於 8 月結婚?

  • March 6, 2015

我能否在我的 2014 年納稅申報表中將我的女兒列為受撫養人,即使她已於 8 月結婚?她不住在家裡,但一年中至少有 5 個月是全日制學生,我們支付了她的學費。

取決於她是否送出聯合申報表。如果沒有,你可以認領她,如果她認領,你不能。有關她在各種情況下是否算作“合格孩子”的更多資訊,請參閱下面的連結。

http://www.irs.gov/uac/A-“Qualifying-Child”

通過閱讀這份文件,她將不得不:

  • 一年中在家住六個月以上。
  • 年齡在 19 至 24 歲之間,並且是一名全日制學生 - 檢查她當年的成績單,看看她每學期的學分是否會讓她成為一名全日制學生。
  • 不與配偶共同申報。

如果她沒有在家裡陪你至少那麼長時間,那麼她就不能被認領。

如果您擔心學費,有可用的稅表可以通過您支付的學費金額減少您的應稅收入,甚至給您獎金。她的教育機構應該為她提供了 1098-T 表格,因此請確保在納稅之前獲得一份副本。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5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