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德國是否有或多或少的節稅資產?
私人的、個人的、非專業的投資者有什麼(合法的、非晦澀的、嚴肅的等)可以或應該小心提高已繳稅額的嗎?我的意思是實際的金融工具(線上和匿名交易,即不通過強制性經紀人或公司)或程序。在這個問題的背景下,我也對里斯特或類似計劃不感興趣,而是對其他“簡單”財務的私人直接交易工具感興趣。
此問題針對保守/中長期(>10 年)投資。
我正在尋找其中一種答案:
- 要麼是一家公司,“不,德國的投資稅收制度已經過精簡,一切都只是買=>賣=>對差價徵稅——只需以最小的管理成本抓住任何舊的 ETF”。
- 或者一些眾所周知的(對我來說不是)減輕負擔的方法。
- 或者,如果這是一個深刻而復雜的話題,請參考書籍或類似書籍,這些書籍涵蓋了目前德國有關私人投資的稅收制度,以幫助私人做出通常的決定(什麼/何時購買/出售)具體到稅務部門“唾手可得”。
例如:如果這是一個基於美國的問題,我會假設“先鋒”這個詞會出現在一個答案中——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該組織通過做任何聰明的結構來管理,以提高效率——適合美國投資者。我當然不是在尋找投資建議,但一個通用的“德國也存在這樣的事情”或“德國稅收制度不允許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是一個有價值的答案。
其他例子:這個基於英國的問題提到,目前某種股息的稅率低於那裡的其他股息。
另一個例子:在遙遠的過去,在德國,一個人會持有一項資產至少幾年,然後基本免稅。這已經改變了,現在,據我所知,你持有資產的時間在稅收方面根本沒有任何作用。如果賣得太早,當它仍然存在時不知道這條規則的人會有一個非常“duh”的時刻。
自我回答:根據問題似乎沒有漏洞(即合法、不可疑/高風險、不費力等)。甚至累積和非累積資金之間的區別也基本消除了……所以任何“儲蓄”更多的是在選擇合適的銀行/資產持有人的製度中,避免二級交易成本等。
對於某些類型的房地產(10 年)和某些有形資產,如黃金、藝術品、老爺車等(1 年),“Spekulationsfrist”(持有免稅出售資產的最低年限)仍然有效.
更多細節可以在這裡找到(德語):https ://www.vlh.de/kaufen-investieren/geldanlage/spekulationsfrist-was-ist-d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