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居民

如果簽證從 H4 轉為 F1,是否出於稅收目的而居住?

  • March 22, 2019

我於 2007 年以 H-4 身份來到美國。然後在 2017 年我改用 F-1 簽證。我是稅務居民嗎?我一直在讀到,在 F-1 上,你可以“豁免”5 年的實質性存在測試,但我相信在切換到 F-1 之前我已經是居民,所以我取消了嗎?對此仍然很困惑,希望在確定我應該送出 1040 還是 1040nr 時提供任何幫助。

由於您不是永久居民,如果您通過了當年的實質性存在測試,您將成為一年的居民外國人。如果您在前 5 年中的任何部分都不是“豁免個人”,那麼您在給定年份的 F1 身份天數中作為學生是“豁免個人”(不計入 SPT 的天數)。

所以基本上,如果您在 2017 年之前沒有處於 F 或 J 狀態,那麼您在 2017 年的 F1 狀態天數將是“豁免個人”。不計算 2017 年 F1 的天數可能或可能不足以讓您在 2017 年未能通過 SPT(這取決於您在 2017 年處於 H4 狀態的時間,以及您在 2015 年和 2016 年在美國的時間,因為 SPT 公式還考慮了前 2 年的天數)。對於 2018 年,您應該是非居民外國人,因為您在 2018 年在美國的所有日子都是“豁免個人”,因此您不應該通過 2018 年的 SPT。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6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