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

在我的一年租約中搬出三個月。發生什麼了?

  • September 17, 2018

我最近從父母家搬進了自己的公寓。五月份我搬進了公寓。我簽了一年的租約,但從財務上講,我的日子真的很艱難。我可以支付房租,但我經常沒有足夠的錢購買食物或汽油,而只是基本開支。像這樣搬出去可能是個壞主意,但我現在無能為力。

我的租約於 2015 年 5 月結束,現在是 2014 年 7 月。我如何告訴房東我希望提前終止租約?我真的不擅長這些類型的事情,我想把它做好。我真的很喜歡我的房東,但她不像我那樣掙扎。如果我搬出去,我不會在經濟上傷害她,但如果我留下來,我會繼續像個窮人一樣生活。

這取決於租約的條款,但很難想像一個租約允許單方面做到這一點而沒有附加任何條件。這意味著它實際上並不取決於你有多喜歡你的女房東,而是取決於她有多喜歡你。

一般來說,通過簽訂租約,您承擔了在整個租約期限內每月支付租金的契約義務。理論上,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可能會被起訴。

實際上,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與房東的關係,以及您所在地區的租賃市場。如果房東可以輕鬆找到替代租戶,他們可能願意讓您提前離開。如果租賃市場緩慢,他們將更有可能讓您遵守協議。顯然,如果您與房東關係良好,他們可能更傾向於對您好。

至於告訴你的房東你想提前終止租約,除非她是一個特別討厭的人,你可以直接告訴她你想提前離開。你不能做的就是停止支付租金。如果你和你的女房東關係不錯,你可以告訴她你的情況,然後說你想搬出去。她可能願意制定一個安排,在您還居住在那裡時列出公寓,允許潛在租戶在它被佔用時查看它,然後在其他人想要搬入時讓您搬出(例如,在月底)。同樣,具體如何運作可能取決於租賃市場。

假設您在美國,這裡有一個有用的頁面,其中包含一些關於違反租約的資訊。如那裡所述,法律細節因州而異。

如果您幫助找到合適的下一個租戶並幫助順利過渡,大多數房東通常不會有提前終止租約並將契約轉移給新租戶的問題。請記住,房東最大的擔憂是他們不希望這個地方空著(因為稅收、物業費、賬單等原因,讓公寓空著會讓他們付出金錢,並且會危及他們可能製定的任何未來計劃)假設租金收入穩定)。您還可以提議支付掛牌代理費和其他轉換費用(例如,將賬單放在新租戶名下等)。如果您在租賃協議中沒有提前終止條款,或者有時即使您有,這些事情通常是可以協商的。

如果你能保證你的假期不會給他們留下沒有人支付租金的空公寓,那麼大多數合理的房東不會有提前終止的問題。

許多租賃協議也有關於提前終止的條款。這通常涉及支付相當於一兩個月租金的費用。這可能會有所不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