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成本

同居,財務分開

  • December 17, 2017

作為非普通法婚姻狀態下的愛情鳥生活伴侶,我們將在 5 年後一起搬進來,公寓居民(1000 美元/月租金)搬進房主的房子(2000 美元/月抵押貸款) )。財務保持獨立,房子仍然 100% 在業主名下。我們已經 30 多歲了,fwiw。

需要明確的是,這些參數是給定的。他們已經決定了。我們將同居這所房子。無論發展如何,業主將永遠是房屋的唯一所有者。現在的房子不會賣掉,而是買新房。財務將盡可能分開。

同居契約問題在這裡: https ://law.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4790/cohabiation-contract

我們有一個如何支付費用的計劃。我們目前的想法是平分儲蓄。確切節省的公式尚不清楚。我們並不擔心公式可能是什麼。我們很樂意估算節省的費用。我們將減免租金(1000 美元/月)作為節省。我們將把節省的錢分成 50/50 用於公用事業。實際上,搬家者每月為房屋擁有成本(抵押貸款、稅收、維護、維修、保險……)貢獻了 500 美元,但對房屋沒有興趣,並且比以前支付更多的公用事業費用。

我們都對這個計劃感到滿意。為什麼成本分攤計劃可能不是一個好主意?或者可能不公平?例如,是否還有其他一些我們沒有考慮到的主要儲蓄部分?

我們只是在尋找洞察力。不管反應如何,我們幾乎肯定會採用分攤儲蓄的方法。

奇怪的是,儘管“分攤儲蓄”具有遏制吸引力,但該原則在類似情況下沒有意義。例如。假設抵押貸款是 3000 美元,其中一半是利息。假設公寓租金為 600 美元。最後假設計劃是賣掉房子搬進公寓。在這種情況下,儲蓄將是抵押貸款的 1500 美元利息部分。分割這筆儲蓄意味著前業主將通過支付全部租金以及將 150 美元贈予另一方來貢獻 750 美元。

因為當儲蓄分割原則被推廣時,公平是不可持續的,這似乎是一個錯誤的原則,而且我們目前計劃的金額(500 美元)是任意的,沒有原則性。我們對此感到不舒服,並且正在尋找比我們自己能夠獲得的更深入的洞察力。

作為儲蓄分割原則的替代方案,我們考慮了其他基礎,例如 1) 出租整棟房屋,2) 出租作為房屋份額,3) 出租房屋中的單個房間,作為以及其他類型的基礎,例如根據兩種收入分配費用。

這幾乎正是我和我的伴侶目前所處的情況。我們考慮了一些事情。

  • 誰負責房屋維修/改善?

  • 房貸還清後有什麼打算?

    • 如果房子被賣掉了,租客能得到任何好處嗎?
  • 你想要一份正式的租房契約嗎?(我們做了一個。)

    • 該契約的條款是什麼?
    • 契約的長度是多少?
    • 它會自動更新嗎?
    • 想像一下可怕的分手、失業等最壞的情況。
  • 你們每個人與金錢的關係是怎樣的?作為情侶怎麼辦?

  • 此舉是否有任何非財務方面的不利因素?(例如更長的通勤時間)

  • 同居的後果是什麼(例如普通法)

為什麼這不是一個好主意?或者可能不公平?

考慮到這些因素,你的問題不是關於金融的問題,而是更多關於法律安排和你們關係規範的問題。總的來說,我們無法提出不這樣做的財務或法律理由

也就是說,重要的是要承認這種安排具有內在的權力動態,可能會影響你們的關係。一個人合法地控制著整個生活狀況。另一個是他們可能不會直接從中受益的大筆投資,這可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或最終引起不滿。

不是財務決定。我再說一遍,這不是一個財務決定。這是一個信念和價值觀的決定。因此,我將根據直接的意見而不是數學來回答。

Short answer:這在短期內是個好主意,從長遠來看是個壞主意。

Long Answer:你的長期計劃是什麼?你們似乎對一段忠誠的關係小心翼翼,並利用財務扭曲來使其發揮作用。

不僅有重大的不利因素,而且有利因素也充滿了危險。考慮一下如果房子升值會發生什麼?非股權控股合夥人是怎麼算的?是基於股權合夥人的心血來潮,還是有現成的按比例計算的公式?

如果您打算成為靈魂伴侶而不是室友,請計劃出售您的住所併購買新家,其中財務風險和回報是基於手段混合的。

這不是金錢問題,而是關係問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