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

新公司股東相對於董事的優勢

  • September 29, 2016

我正在與其他一些人(在澳大利亞)組建一家小公司。

如果我願意,我可以選擇擔任董事,或者僅僅是股東。無論哪種情況,股份都將在我們之間平均分配。

我將參與企業的日常運營。

我了解在公司擔任董事的一般原則,熟悉股東的權利。在過去十年左右的時間裡,我相信澳大利亞已經出台了嚴厲懲罰那些不以專業或謹慎方式行事的董事的立法。雖然我當然會嘗試履行所需的職責 - 我是在這個級別開展業務的新手,並且擔心錯誤地違反一些未知的規則/法律並受到我不知道的影響。

成為董事而不僅僅是股東有什麼好處和陷阱?

我主要對法律後果或權利/責任感興趣,但任何可能影響我決定的東西都會很有用。

我不了解澳大利亞法律,但我會在這裡談談我對美國的看法。美國的慣例是公司對高級職員和董事進行賠償,而有限責任公司擁有更廣泛的賠償權力(甚至可以取消忠誠義務!)。此外,董事通常能夠購買 D&O 保險,以保護他們在發生責任時免受損失。

對於美國公司(而非有限責任公司),注意義務(審慎)要求董事在權衡重大決策時表現得負責任,並在做出輕率決定之前諮詢專家和專家。在大型上市公司的收購事件中,它通常會成為法庭案件。(在美國)唯一有地位的人是股東。如果所有其他股東都是董事,那麼他們可能很難責怪你。

此外,如果您擔心自己的行為是否恰當,則可能有可依賴的來源。首先,與您的董事同事討論可能是一個有用的指導(儘管通常不會使您免於任何不法行為的指控),並且披露往往可以治愈幾乎所有違反忠誠義務的指控。其次,董事會通常會徵求法律顧問的意見,有時會聘請律師作為成員,或者會直接為董事會聘請法律顧問。第三,可能有一些服務會為您提供一般性的建議(例如英國公司大樓和美國的IOD),這可能會讓您感到輕鬆一點。

正如我所說,我不知道澳大利亞法律的細節。但我對普通法國家的看法是,與美國一樣,他們主要關注的是疏忽(無能或輕率地忽視了解業務並做出明智的決定)、不忠誠(欺詐性地從事損害公司或損害公司利益的交易)應該提供給公司)和魯莽(不費心去尋找資訊)。只要您積極、知情、參與且不參與公司外部的秘密交易(尤其是任何一方與公司競爭的交易),那麼按照美國標準,這將綽綽有餘。

如果您擔心責任,請詢問公司(在美國,公司通常可以支付董事的所有法律費用)、保險和法律顧問的賠償。我想你的商業夥伴並不比你更精明。我的印像是你對公司法相對罕見和異國情調的表達反應過度(至少在美國)。

但最後我要重申我不了解澳大利亞公司法。

我了解在公司擔任董事的一般原則,熟悉股東的權利。在過去十年左右的時間裡,我相信澳大利亞已經出台了嚴厲懲罰那些不以專業或謹慎方式行事的董事的立法。雖然我當然會嘗試履行所需的職責 - 我是在這個級別開展業務的新手,並且擔心錯誤地違反一些未知的規則/法律並受到我不知道的影響。

正如您已經說過的,成為公司董事的關鍵是額外的責任。從法律上講,您可能會被扣押。同時,如果您是董事,您將能夠更好地影響您的決定,從而保護您的利益。

如果您只是股東,您不能對公司的決定負責,個人瀆職可能仍然適用,但風險較小。然而,在一段時間內,董事會可以做出某些決定,這可能會使您在公司中的持股邊緣化。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8992